发布时间:2025-07-14 19:12
《办法》指出,四川省对合适前提的肉牛(含牦牛)能繁母牛养殖场(户),省级财务按照300元/头的尺度赐与激励,不变肉牛根本产能,改良肉牛品种,提拔肉牛质量。对超额完成生猪、牛、羊年度出栏方针使命的市(州),省级财务别离按照超额部门50元/头、200元/头、30元/只的尺度赐与激励,支撑生猪牛羊财产成长,同时按照产能和市场情况予以动态调整。
此外,四川省还将积极拓展国内市场,进一步完美冷链物流系统,扩大畜禽产物发卖半径,用好各类电商平台,推广新零售、“曲播+”等新模式,鞭策“四川黑猪”和牦牛肉等特色产物进入公共餐桌。积极开辟海外市场,将具备出口前提的畜禽养殖场、加工纳入农业国际商业高质量成长优良从体项目扶植,西部陆海新通道等,鞭策四川畜禽产物出口日本、韩国及东南亚国度等。
7月8日,四川省印发《推进畜牧业高质量成长十条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据悉,四川省将通过推进畜牧产能不变、支撑养殖场降本增效、强化动物疫病防控、扶优培强龙头企业、做优做亮畜牧品牌、鼎力拓展消费市场、提拔市场监测预警能力、优化猪肉储蓄调控机制、加大金融安全支撑力度、提高资本要素保障程度等10条办法来推进畜牧业高质量成长。